申城有75000余台在用电梯每天上上下下,其安全性关系着所有人。上海市市质监局近日起草并公布了 《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根据修订草案,公共场所及保障性住宅使用的和超过正常使用年限的电梯,应当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电梯故障率较高,在一个检验周期内被投诉举报三次以上并查证属实的,要停用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
目前,上海有不少电梯都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及九十年代初期投入运营的,已达20年左右的寿命但仍在“超龄服役”,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在部分物业管理较为薄弱的住宅小区,电梯“带病”运行难以一时间得到修复,从而导致运营故障屡有发生。
新出炉的修订草案中明确,将鼓励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参加电梯安全责任的相关保险,以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降低电梯生产、使用单位的损失程度。而学校、医院、公园、机场、车站、轨道交通站点、公共停车场、商场、宾馆、餐饮娱乐场所、体育馆、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及保障性住宅使用的和超过正常使用年限的电梯,应当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电梯发生故障致使乘客被困时,应当在5分钟内及时响应,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实施救援,同时通知日常维护保养单位。